| 6月20日,市局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传达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会议由王星耀副局长主持,宋继军副局长全文传达了中纪委、省纪委、省局的文件精神,杨国清局长、许旦良纪检组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杨局长首先深入分析了我市系统干部作风现状,指出这是对党员干部的一次思想清理、纪律清理、作风清理,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逐级传达,认真落实,并强调要从四个方面认真领会和贯彻《规定》精神:一要充分理解《规定》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关心和爱护。《规定》首次细化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表现,为进一步惩治此类腐败,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大了约束力度;为关心爱护干部提早打了招呼,明确提出在6月30日之前主动交待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宽处理,这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关心和爱护,防止一些同志越陷越深。二要认真学好《规定》,领会精神,对照职能,作好清理纠正工作。《规定》的前8条,也就是“八个禁止”为我们的清理纠正指明了方向。在工商系统有可能出现8个禁止情形的主要在四个方面:①帮助企业申认驰(著)名商标工作;②登记注册工作;③年检工作;④经检办案工作。但也不局限在这几个方面,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自身职能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清自查。三要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作为整改重点,对严重违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但要正确区分正常交往与权钱交易、人情往来与权钱交易、购物讨价还价与权钱交易、尊重民俗习惯与权钱交易,要辩证地看待问题,看主流,看态度,不能以偏概全。四要正确评价自己,积极主动报告存在的问题,坚定不移地按规定办事。6月22日前市局机关以科室为单位,认真开展自清自查,该填的表要填,该查的问题要查,该退的钱要退,该改正的问题要改正,不搞人人过关,但要做到人人自查。
许旦良纪检组长结合阳光收费工作,对贯彻落实《规定》,提出了三个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学习《规定》的自觉性。二要迅速部署,切实搞好自清自查,要掌握好政策界限,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将学习贯彻《规定》纳入到阳光政务工作中去,认真落实。三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规定》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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