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工商局、分局,市局机关各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省局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基层工商干部的管理与监督,促使基层工商干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廉洁从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工商办字[2007]1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省局湘工商监字[2007]209号文件精神,市局决定,今年在本系统“五好工商所”中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试点工作,并制定《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认真传达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省局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述职述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部门汇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为基层执法人员述职述廉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精心组织,抓好试点。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实施意见》的要求,选择执法环境好、实施条件基本具备的基层工商所进行试点,市局确定开发区分局八字门工商所、云溪分局云溪工商所、汩罗市工商局新市工商所为2007年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试点单位,述职述廉时间为12月中旬。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市局将加强对述职述廉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有试点任务的单位要成立述职述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局领导负责,按照《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落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严格考核,认真总结。市局将述职述廉工作纳入单位年终工作考核一项重要内容。要针对述职述廉中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切实加以整改提高。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好的做法,不断加以完善、推广。要通过述职述廉工作,进一步构筑公开透明、诚实信用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进和谐工商的创建。
附件:岳阳市工商系统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人员面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方案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