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传达贯彻第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会前,省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三个会议精神,对今年全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等下,省纪委唐东平常委和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国湘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局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工商部门实际,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纠正不正之风、查处违纪案件为重点,扎实开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省局被评为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长沙、岳阳、邵阳市局被当地党委、政府、纪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一)确保政令畅通,监督检查富有成效
各级工商机关及纪检监察部门把维护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作为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重点就开展奥运保障服务、处置“三鹿”奶粉事件、参与抗灾救灾及稳定市场物价、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和停止征收“两费”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中央和国家工商总局推进科学发展重大政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省局多次组织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市州局服务“一化三基”、执行《紧急通知》和《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省委、省政府推进富民强省和省局党组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决策措施在全系统的认真落实。各级工商机关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消费维权、反垄断执法、打击传销、保护商标专用权、红盾护农等市场监管职责履行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我省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有序和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夯实拒腐基础,廉政教育更加深入
一是主题教育丰富多彩。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勤廉为民、科学发展”教育;结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学习贯彻和规范行政处罚紧急通知的执行,开展“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大讨论;结合文明单位、“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开展“坚持勤政廉政、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建设和谐工商”教育;结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规范行政执法《纪律规定》的学习贯彻,开展增强法纪观念,防止执法腐败、文明公正执法教育。二是廉洁从政教育更加扎实。各级工商局党组(党委)学习中心组把反腐倡廉理论、党纪政纪列为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亲自给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在各类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共组织廉政报告、讲座171场次、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146场次,参加人员3.8万人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65万人次,广大工商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广泛开展。省局和各级局采取在“红盾信息网”开辟廉政专页,在内刊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专栏,举办廉政征文和演讲比赛、征集廉政小故事和格言警句、给干部职工家属印发助廉信、组建廉政宣传小分队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进一步丰富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五进”、“五上”活动,增强了廉政文化的影响力,扩大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三)规范执法行为,整治行动彰显亮点
针对一些外省企业和媒体对我省个别地方工商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超越权限乱办案、不问情节乱罚款等反映强烈的问题,省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处罚不公正,不仅损害工商形象,而且影响法律的严肃性、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动真格、出重拳治理。为此,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从制度和程序上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和办案行为,切断利益驱动的链条。为确保《紧急通知》执行不打折扣、不走过场,省局紧接着制定下发规范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纪律规定》,派出检查组到各地暗访检查,督促落实。同时,严肃查处祁阳县局3名工作人员违反《紧急通知》的行为并通报全系统。各级工商机关加大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力度,开展案件清理和自查自纠,共撤销案件1718件,内部移交952件,停止跨省执行案件2116件。这些措施的有力实施,使乱办案、乱罚款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去年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同比下降48.3%,罚款同比减少37.8%。执法行为的规范,优化了发展环境,提升了队伍形象,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省内外企业的广泛好评。
(四) 严查违纪案件,惩治腐败力度加大
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围绕规范工商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使,重点查办了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和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利益的案件,围绕促进“一化三基”、服务富民强省,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处罚不开票、吃拿卡要、工作态度粗暴、故意刁难管理对象等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年共立案调查59起,结案57起,给予党纪处分9人,行政处分55人,案件数和处分人数分别占全国工商系统的11.9%和11.7%。省局直接立案3起,对衡阳市局主要领导在南岳培训中心维修改造工程中失职渎职、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问题严肃查处,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
在查办违纪案件的同时,注重教育帮助和挽救犯错误的同志,注意保护坚持原则、勇于创新、扎实干事的干部,对收到的1018件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通过分析筛选核实,澄清是非的844件,给予批评教育的92件。与此同时,认真分析违纪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找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对大要典型案件向全系统通报,做到查处一起大要案件,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发挥了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
(五)围绕规范“三权”,机制制度不断完善
围绕规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不断完善机制制度。一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制定《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职权目录》,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申请公开等机制,积极探索推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行政收费结果的公开,开展局务公开试点,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二是认真学习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清理,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项目,将13项并减为9项。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等配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三是完善制定省局机关财务支出联审会签制度、全系统财务工作质量考核实施办法、审计结果运用的意见、项目审计廉政监督卡等制度,基建项目审计金额1.2亿多元,核减2800多万元,加强了财务基建的管理和监督。四是完善制定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实施意见。全系统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732人,诫勉谈话71人,函询261人,述职述廉974人,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9人,强化了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五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逐步实行网上登记、网上名称核准和企业网上年检,防止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六)全面履行职责,纠风维权更加扎实
按照省纪委《省直责任部门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意见》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履责,认真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成效明显。一是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行业、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90件,案值2370万元。二是重点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合同欺诈等坑农害农行为,查处案件1140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267万元。三是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突出抓了含三聚氰胺奶制品市场清查,检查食品经营主体70多万户次,下架不合格奶制品27.5万公斤,为消费者退换奶制品4.3万多公斤。四是认真开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整治,监测医疗、药品等广告4.2万多条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广告3773条次,提出行政告诫3134次,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393件。五是年初抗冰救灾期间,出动工商执法人员23万多人次,检查市场1400多个,检查市场主体56万个,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物价稳定。六是查处传销案件114件,捣毁传销窝点1827个,劝返遣散传销人员2.5万人次。七是加强以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湖南信用网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规范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八是大力推进“12315”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场、进学校、进企业等工作,全年受理消费者咨询、申(投)诉和举报51126件,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加强行风建设,行政效能明显提高
各级工商机关把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按照省委部署,扎实开展“救灾补损保目标,转变作风促和谐”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各级组织“三最”调研组,由领导干部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帮助基层排忧解难。二是高度重视和开展民主评议整改。根据2007年底万人评议对工商部门提出的378条批评意见和建议,省局认真研究,将其梳理归类为10个方面的33个突出问题,制定《关于省直机关评议意见整改方案》下发全系统,并组织5个督察组到各市州明察暗访落实情况。各级精心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在省直机关民主评议整改工作通报会上,我局的整改工作得到了省作风办的充分肯定。三是加强以制度落实为重点的行政效能建设。推行同城一家检查制度,继续落实首问(办)责任制、一次告知制、一审一核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减少办事程序和环节,缩短办结时间。四是全面推行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全系统3068名基层执法人员向1.6万多名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和当地党政领导进行了述职述廉,接受测评,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监管服务对象的普遍赞赏。上述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队伍作风转变,推动了工作质量和行政效能的提高、服务水平和队伍形象的提升,在去年底省作风办组织的民主评议省直机关活动中,省局排名由2007年的27位上升到第4位,株洲、湘潭、张家界、常德、益阳、郴州、自治州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纪委组织的行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测评中名列前茅。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制度措施执行不力,“一岗双责”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领导干部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宗旨意识不强、理论和实际脱节,有的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实;个别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个人主义严重,廉洁自律不严,在干部任用和财物管理等方面信访举报较多;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违反《禁令》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停收“两费”后,个别地方和少数干部出现了不作为、不认真履行工商职责的偏向,出现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拉赞助、乱摊派的苗头;服务质量不高、工作作风不实、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还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存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一年。与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一样,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紧密结合全系统的实际,以完善具有工商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省局《落实五年规划实施办法》的落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大服务、大监管、大维权、大发展,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推进科学发展重大决策和省局服务富民强省措施的贯彻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党组织要严明和强调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工商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着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认真组织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部署。各级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局工作会议精神和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20条措施。各级工商纪检监察和督查部门,要加强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20条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耕地保护、节约用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围绕开展“工商优质服务年”活动,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
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以服务发展为主题,结合省委部署的“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保稳定”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赋予省局党组确定的“工商优质服务年”活动实实在在的内容。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意识,增强主动性,拓展新领域,进一步整改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多规范、少处罚、多服务、少责难。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大力促进企业发展,拓展就业渠道,着力关心和扶植弱势群体,改善民生,维护稳定。要以服务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效果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通过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带动机关和全体干部作风的转变,从而推动“工商优质服务年”活动的扎实开展。
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针对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理论和实际脱节、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政绩观不正确、个人主义严重、纪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着力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着力增强理论指导实践能力,着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大兴调查研究、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把精力用在想工作、办实事、干事业、谋发展上。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国内经济影响加深、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增多、工商部门经费保障体制发生重大改变的情况下,各级工商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带头执行中央和省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带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控制新建办公楼和配备公务用车,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真正把有限的资金、资源用到刀刃上,用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上。
(三)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工商干部履职尽责、廉洁从政
继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和工商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结合文明单位、“四型”机关和“五好”工商所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牢固树立“以发展为重、以服务为先、以人为本、以学为荣”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勤政廉政教育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促使广大工商干部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完善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坚持各级工商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和新录用公务员岗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要利用网络、内刊、宣传栏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注意运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和违纪案例教育干部。总结推广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经验,深化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创新廉政文化建设形式,通过多种形象直观、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吸引广大干部积极参与,达到寓教于乐、润物无声的效果。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6)严禁以奖励、提成、回扣等方式争取财政性资金或政府投资项目。
(四)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突出对行政执法权的监控、行政审批权的规范、队伍管理权的监督,深化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监督与制约。今年,省局将建立和完善出台以下制度:一是省局机关学习、考勤考核、会议接待、经费支出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二是规范全系统行政执法与人财物管理的制度,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市州局综合考评实施办法、省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市州局长述职述廉汇报制度、干部选拔任用事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制度、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单位和个人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大要案件查办制度;基本建设项目报批和跟踪监管制度、财务支出联审会签制度、社团组织财务统一监管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暂扣物资及罚没物品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等。
在建立新制度的同时,要加大对原有制度的执行落实力度。要继续贯彻执行《紧急通知》和《纪律规定》,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抓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继续探索推进局务、所务公开,将决策、人事、财务等干部职工关心的事项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继续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硬。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和队伍管理权索贿受贿、谋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弄虚作假、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两个禁令和省局《紧急通知》、《纪律规定》的案件。要研究停征“两费”和实行新的财政经费保障体制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禁收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好处,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巧立名目变相继续征收“两费”;严禁借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或年检之机搭车收取协会会费;严禁向监管服务对象“拉赞助”、乱摊派;严禁借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吃拿卡要;严禁违规搞罚没返还;严禁违反审批程序擅自开工新的基建项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
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认真执行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规定,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注意通过调查澄清事实,保护受诬告陷害的同志。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加强案件剖析,认真研究案发规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案件报告制度,凡工商干部被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要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省局,处理或判决后,要及时报告结果。
(六)创新监督机制和方式,积极探索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权力滥用的有效措施
一是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的现代化。要以“金信工程”为依托,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湖南企业登记网,全面推行网上查询、网上年检、网上名称核准和网上登记注册,加快公平交易执法办案管理系统网、12315投诉举报网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规范操作、有效监管和实时监控,防止或减少权力寻租的人为因素和条件。
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试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省局党组研究决定在省局机关财基处、消保处、注册分局和岳阳、长沙、张家界、郴州市局先行试点。各市州局也要选择部分机关科室和县级局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要根据“三定”方案的职责要求,研究明晰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管职责履行、综合工作管理的操作流程,从领导干部岗位开始,查找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可能发生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制定防范的制度和措施。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重视和完善社会监督。加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力度,完善工商执法、行风监督员制度,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欢迎他们进行监督。
(七)认真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关注民生,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按照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在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以及灾后重建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二是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三是积极参与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的治理,严肃查处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四是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积极参与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五是围绕强农富农惠农目标,深入开展红盾护农,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六是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实行与行政主管部门彻底脱钩,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七是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严查传销大要案件,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 创建活动。积极参与中央和省里部署的其他有关维护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落实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措施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站在了新的起点,肩负着重要使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停征“两费”、实行新的财政经费保障体制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大服务、大监管、大维权、大发展,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跨越的新定位、新目标,对工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国家工商总局反腐倡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市场监管、提高自身素质上来,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大力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努力建设“三个过硬”的高素质工商干部队伍。
(二)进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总抓手,是一项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制度,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坚持党组(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组(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商行政管理的总体工作规划,不定期地分析研究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解决出现的突出问题。各单位既要认真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的落实,又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完成。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实行分类指导。二是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把反腐倡廉的重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任务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要认真组织考核,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健全有关制度。修订完善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提升纪检队伍自身素质。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思想、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争当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建设。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不断加强工作思路、执纪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和改进案件与信访管理,加强信息报送、情况统计和文书资料管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五种能力”入手,加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法纪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意识,着力提高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权利的能力,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既严肃执行纪律,又重视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要重视和改善纪检监察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提拔重用或放到重要岗位锻炼。
同志们,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努力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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